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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2日
吉尔吉斯斯坦(吉尔吉斯)

吉尔吉斯斯坦会维护宗教自由吗?

吉尔吉斯斯坦会维护宗教自由吗?

在吉尔吉斯斯坦(吉尔吉斯)的南部,耶和华见证人一直无法登记为合法的宗教团体。不过,情况在2014年9月4日出现了转机。这一天,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的宪法法庭裁定,2008年实施的宗教法有部分内容违反宪法。 *

尽管有了这个判决,该国的宗教事务委员会仍然不容许南部的耶和华见证人登记。委员会坚称,在议会修订2008年宗教法之前,这套法例仍然生效。在宗教法的限制下,南部的耶和华见证人无法登记为合法的宗教团体。结果,耶和华见证人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北部可以注册,并自由地从事宗教活动,在南部却受到歧视和限制。 *

被控从事违法的宗教活动

2014年6月30日,在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的纳伦市,46岁的日尔迪姿·茹马列娃跟邻居谈论她的宗教信仰。纳伦市当局逮捕了她。地方法院判她有罪,原因是她属于一个没有在本地登记的宗教团体,并向人谈论信仰。 *这是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,第一次有耶和华见证人因参与宗教活动而被起诉。

于是,茹马列娃向纳伦州法院上诉,州法院受理了案件。法官问了很多问题,想要了解耶和华见证人是怎样的人,还有他们到底跟人分享什么信息。考虑过后,法官宣布暂停审理此案,先等待宪法法院作出本文起头提到的裁决。

纳伦州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。法院认定茹马列娃没有触犯任何行政法规,并指出所有公民都有权表达宗教信仰。州法院考虑过宪法法庭的裁决后,认为耶和华见证人已在吉尔吉斯斯坦合法登记,于是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原判。不过,检察官向最高法院上诉,声称宪法法庭的裁决跟这宗刑事案件无关。2014年12月24日,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,维持原判,宣布茹马列娃无罪,保障了她向人分享信仰的权利。

捏造的罪名,公正的裁决

2013年,奥克萨娜·科里亚基娜和她的母亲纳杰日达·谢尔吉延科被人诬告在传道时做了违法的事,之后被软禁在家。奥什市的地方官员利用捏造的罪名,进一步指控耶和华见证人从事“非法的宗教活动”。官员声称耶和华见证人不是当地合法登记的宗教组织,所以他们向人传道是违法的。

2014年10月7日,奥什市法院宣判两人无罪。法官说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犯了严重的错误,起诉她们仅仅因为两人是耶和华见证人。

可是,奥什市的检察官却请求上诉法院撤销地方法院的决定,并要求法院退回案件,待调查人员“修正”错误后,让当事人再次出庭受审。上诉法院驳回检察官的上诉,但他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。最高法院将在2015年3月3日开庭,耶和华见证人希望法院会作出公正的裁决。

放宽还是限制宗教自由?

一位耶和华见证人在庭上旁听了茹马列娃案件的审理过程,然后说:“地方官员从1998年开始向我们施压,因为我们在纳伦市无法取得合法登记。现在,最高法院作出了判决,我们希望有一天可以在本地取得合法登记。”

耶和华见证人希望在纳伦市、奥什市和其他南部的地区合法登记,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自由地从事宗教活动,不受骚扰。如果政府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,那么吉尔吉斯斯坦的公民就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宗教自由。

^ 关于最高法院的宪法法庭在2014年9月4日作出的裁决,详见《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保护耶和华见证人的宗教自由》一文。

^ 在吉尔吉斯斯坦,耶和华见证人取得全国的合法登记,他们也有北部的地方登记。可是,相关部门一再阻碍耶和华见证人在南部取得合法登记。

^ 吉尔吉斯共和国行政法第395(2)条规定,不可违反“关于组织和举办宗教聚会、游行和仪式的条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