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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應該作多少捐獻?

我應該作多少捐獻?

讀者問

我應該作多少捐獻?

「上帝喜愛捐得快樂的人。」(哥林多後書9:7)在世界各地,許多人都知道聖經的這句話。可是,有些教徒覺得自己必須捐相當數目的金錢給教會,儘管這超出了他們的經濟能力。另外,有些宗教團體規定信徒要作多少捐獻。他們要求信徒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,這個做法叫什一奉獻。

聖經真的規定人要作一定數目的捐獻嗎?我們又應該 捐多少呢?

古代以色列人的捐獻安排

聖經記載,上帝明確規定以色列人要作多少捐獻。(利未記27:30-32;民數記18:21,24;申命記12:4-7,11,17,18;14:22-27)上帝要以色列人所捐的數量,並沒有超出他們的能力限度。耶和華保證,以色列人只要謹守他的律法,他就必使以色列國「興旺繁榮,綽綽有餘」。(申命記28:1,2,11,12

除了規定的捐獻,以色列人還可以隨自己的心意酌量奉獻。例如,以色列人捐出一百七十噸金子 *,用來支持大衛王為耶和華建殿的計劃。(歷代志上29:7)可是,耶穌在地上時,他看見一個窮寡婦只是把兩文小錢投進聖殿寶庫的錢箱。兩文小錢有多少價值呢?只是當日的人一天工資的六十四分之一。不過,耶穌表示上帝悅納她所作的微薄捐獻。(路加福音21:1-4

上帝有沒有規定基督徒作多少捐獻?

基督徒不用遵守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,因此在捐獻的數量方面,他們不需要遵守任何規定。然而,真基督徒團體的成員喜歡施與,並從中獲得很大的快樂,正如耶穌所說:「施與比接受更快樂。」(使徒行傳20:35

耶和華見證人自願作出捐獻,以維持他們在世界各地的傳道工作。他們把捐款用來印製聖經書刊,包括本刊在內,以及用來興建和保養他們的崇拜處所(稱為王國聚會所)。捐款絕不會用來支付薪金。有些耶和華見證人全時從事使人做基督門徒的工作,他們也許會收到補貼,用來支付交通費及其他開銷,但他們不會視這些補貼為工資。其實,絕大部分的耶和華見證人向人傳道都沒有補貼,他們大都需要做其他工作來維持生計,正如保羅也要以製造帳幕為生。(哥林多後書11:9;帖撒羅尼迦前書2:9

人如果想資助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,他們應該捐多少呢?使徒保羅說:「各人要照心裡所決定的去做,不要勉強,不要作難,因為上帝喜愛捐得快樂的人。」(哥林多後書8:12;9:7

[腳注]

^ 7段 在2008年,金價平均是每盎司871美元,因此以色列人所作的捐獻約值47億9485萬5000美元。